電腦教室管理規範

管理規範:

第一條:

為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,追求教學卓越發展,達成人才培育之目的,電子計算機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依「樹德科技大學校園網路管理辦法」、「樹德科技大學校園FTP使用規範」及「樹德科技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辦法」訂定「樹德科技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電腦教室管理規範」(以下簡稱本規範)。

第二條:

凡使用電腦教室設備之教職員生,必須遵守本中心各項規定及措施。

第三條:

不得攜帶任何食物飲料進入電腦教室。

第四條:

供教學上課使用之電腦教室於上課前十分鐘開門讓學生進入。

第五條:

上機帳號之使用僅供學術與研究用途,不得從事商業行為亦不得轉供他人使用。

第六條:

電腦硬碟空間僅供暫時儲存資料,重要資料請自行下載儲存,本中心不負保存責任。

第七條:

電腦教室內之各項機器設備及軟體皆為本校公有財產,嚴禁蓄意破壞、偷竊。如有違反規定一經查獲,依本校破壞公物及竊盜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
第八條:

未經電腦教室管理人員許可,不得任意搬動改變電腦位置。

第九條:

電腦教室使用之軟體皆為合法版本,嚴禁非法複製,亦不得將其他非法軟體轉錄至電腦中使用。

第十條:

不得使用電腦教室之設備玩任何遊戲;登入帳號,務必登出,未登出者後果請自行負責。